大赛规则

详尽大赛规则确保大赛公平·同时发挥你最佳水准

关于参赛团队


1.本次大赛分为两个轨道,其中评优轨道仅面向完成正式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

2.所有参赛团队均需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参赛过程中的联络和沟通。

3.参赛团队应确保自身身份无误,并获得所代表机构的授权参赛。


评优轨道

1.评优轨道面向已有成熟产品的正式实体机构,提交时需提供机构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2.项目材料除提交通道中的必要问题之外,可以简报(PPT)形式呈现,以PDF格式提交,所有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网站等均需为中文。

3.项目材料应以团队名称命名

4.材料可包含下列信息:

  • 机构信息:机构的简要介绍、主要核心团队介绍

  • 产品介绍:产品的主要服务对象、应用场景、试用地址

  • 市场情况: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销售额,代表客户

  • 技术亮点:产品的技术架构、亮点、优势

  • 社会加值:产品取得的社会荣誉、报道、代表性案例等

选新轨道


1.选新轨道面向创新创意或初步原型。

2.除提交通道的必要问题外,项目材料可以简报(PPT)形式呈现,以PDF格式提交,所有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网站等均需为中文。

3.项目此啊聊可参考以下格式:

  • 团队介绍:团队组成情况介绍

  • 项目背景:项目所希望解决的问题、先期调研

  • 项目阐述:应用场景剖析,解决方案的系统介绍、原型测试地址

  • 数据模型:具体数据模型的构建及技术亮点

  • 价值剖析:项目商业加值和社会加值的潜力分析

关于作品内容


1.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其原创性,作品不得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一经发现或经权利人提出并查证,大赛组织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有其他以下情况的,大赛组织方可以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 提交的应用内容不完整,或提交任何虚假信息;

  •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提交的作品包含不健康、淫秽、色情或诽谤任何第三方的内容;

  • 提交的作品包含其他赛事组委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所有。大赛组织方有权将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作品、相关信息、参赛团队信息用于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展览(含巡展)等活动项目;

4.大赛组织方拥有对参赛作品组织投资对接和产品孵化服务的优先权利。


关于评选

1.所有符合资格的团队在大赛各环节截止日期前所提交的作品将会得到评审。对于任何在截至日期之后提交的作品大赛组织方将不予以评审,同时,主办方不对任何因电脑、互联网、移动网络故障而造成的参赛作品损坏、缺失、提交延时等后果承担责任;

2.大赛组织方将组织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问题导向、创新性、可行性、技术含量、交互体验、开放数据利用程度、社会效益、商业价值、团队能力等因素;

3.评委将根据大赛评审规则对所有符合第一条要求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定入选团队;

4.评委对作品的评审结果一旦给出则为最终结果,评审将不对作品给出反馈意见。

关于奖项


1.大赛组织方在奖项名单确定后,将通过参赛团队预留的联系方式邀请参赛团队参与颁奖仪式。若参赛团队在相关通知发出后7日内未答复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机会,主办方有权顺位递补其他参赛团队;

2.参赛者获得奖励,由主办方通过另行拟定的协议确定具体操作细节。


大赛组织方权利

1.大赛组织方保留拒绝任何参赛组织、参赛作品的权利;

2.大赛组织方保留修改比赛各环节时间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提交截至日期、线下活动日期以及路演日期的权利。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比赛;

3.大赛组织方保留调整比赛各阶段入选团队数量的权利(包含决赛),以及调整奖项设置及奖金数额的权利;

4.大赛组织方保留收回或拒绝授予某个特定团队奖项的权利